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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强审判保稳定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3-02-27 16:07:19


    去年以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定信念、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2年,该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执结各类案件2113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获得集体、个人荣誉64项。

    一是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刑事审判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受理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3件571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49人;判处职务犯罪19人,其中县级1人,科级8人。同时突出刑罚的教育性,依法对100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减少社会对抗。

    二是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民商事审判坚持“和谐司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促进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253件,其中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屋买卖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570件,金融借款、建设工程施工等商事案件313件。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到审判全过程,着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大化社会效果。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5%。

    三是坚持行政协调,促进官民和谐。行政审判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加大行政协调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1件,其中协调解决76件,协调解决率达68%。

    四是强化执行措施,维护司法权威。先后开展了“克难攻坚”、集中曝光“赖账户”和“执行开放月”等集中执行活动,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打压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公开曝光被执行人62案次,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和高消费12案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215案次;司法拘留36人次,对3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共执结各类案件466件,执行标的达5000余万元,执行案件和解率达64%。

    2012年,湖滨区人民法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被三门峡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优秀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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