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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刑庭办案注重社会效果 群众用锦旗书写满意

  发布时间:2013-03-08 09:53:23


    3月5日,鹤壁市淇滨区农民付国喜向渑池法院刑事审判庭赠送锦旗一面,上书:“公正廉明,为民解难”。

    渑池法院受理的被告人高某某敲诈勒索一案,高某某、董某某、王某某三人合伙敲诈付国喜现金8000元,董某某、王某某已将分得的赃款挥霍且无力退赔,现已被判处刑罚送监狱执行,刑庭法官李辉同志在办案中发现高某某虽于2012年12月6日到公安机关投案,但至今没有退赃,遂在向高某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及时宣传法律,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高某某自觉到法院退赃8000元。当被害人付国喜领到退赔的赃款时,激动地说:“感谢渑池法院为我追回了被骗的8000元,我根本没想到案发这么长时间了还能把款追回来,真的是非常感谢渑池法院!”

    近年来,渑池法院刑庭在坚持注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结合,切实以人为本、能动司法,加大对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尽最大可能不让人民群众受损失或少受损失。今年元月至今,渑池法院刑事审判庭已累计为刑事案件被害人追回赃款6万余元,现已全部及时发还到各被害人手中,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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