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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县法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3-03-11 09:40: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高院“九条规定”和市中院“七条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法院良好形象,3月8日上午,渑池县法院召开2013年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营造全院上下人人要廉政、层层抓廉政的浓厚氛围。

    责任状明确了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责任追究范围和承担责任的方式。要求全院干警严格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省高院“九条规定”和市中院“七条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最高法院的“四项制度”等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此外,责任状还强调,对因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追究该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将其与年终绩效考评相挂钩。

    渑池县法院以党建带队建,始终把深化廉政教育作为第一抓手,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廉政纪律这根弦,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的始终,继续保持干警多年来“零违纪”,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法院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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