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按照党的十八大及院党组会议精神的要求,坚持站位全局、找准抓手、务求实效,精心谋划2013年度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务求2013年度工作扎实开局、有效推进。
该庭结合行政审判实际确立了今年的“123”工作思路:即一亮点二坚持三加强。
一亮点:大力引进行政协调机制,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结案最大化的目标,促进官民和谐。行政审判庭以促进官民和谐为目的,紧紧围绕“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协调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一是注重庭前、庭中、庭后协调相结合,将协调理念贯穿始终。庭前通过走访当事人,认真听取结合点,力求达成和解;庭中坚持庭审听证,居中说理、以案说法、启发引导,化解矛盾争议,引导双方达成共识;庭后做好判后释疑和解劝工作,从不同方面劝其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促“官民”矛盾化解,真正达到胜败皆明、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二是联合多种力量共同协调,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对受理的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人大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庭审,参与协调,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找出最合适的化解纠纷办法,将矛盾降到最低限度。
二坚持:
一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我庭充分认识到法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极易受到腐蚀拉拢的客观实际,组织全庭干警认真落实高法“五个严禁”,加强法官廉洁自律的能力,切实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而做到依法办案,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确保审判工作程序合法,审判有据、群众满意。
二坚持人性执法。我庭法官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为群众解决难事融入行政审判服务之中。行政法官密切联系群众,对所办理的案件积极进行回访,及时听取和反馈群众反映的意见,及时排查、梳理和化解涉案矛盾纠纷,努力做到结案了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如针对工伤行政确认案件,开展民事化协调模式的探索。为让受伤劳动者快速获得赔偿,我庭在审理工伤行政确认案件时,力争准确把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实质性争议,对一些当庭即能确认争议实质内容的案件,就赔偿问题直接进行协调,使受伤劳动者在行政诉讼阶段即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三加强: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夯实专业基础。我庭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座谈讨论和主题分析相结合等方式,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时间,积极组织行政法官系统学习行政审判业务知识,学习中坚持“三个结合”,即听与讲相结合、学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自学与讨论相结合,集中学习行政法律规范、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相关座谈会文件和部分典型行政疑难案例,对每篇法律文书进行讲评,并就行政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共同进行研究探讨,从而提升行政审判技能。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均衡结案率,禁止超期审结;强化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对新型、重大涉稳定案件、市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等敏感性案件要加强与省院行政庭的联系沟通;要加强诉讼档案资料的同步录入和网上传输,确保资料完整。
三是加强案例报送和信息报送工作。我庭充分认识新时期调研信息工作是促进“阳光司法”努力提升司法透明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全面提高对调研信息工作的重视度。我庭每季度要向省院行政庭报送3篇典型案例,对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对涉及国土、林权、工伤认定、民行交叉案件审判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成果报送省院行政庭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