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在全市法院营造多办案、快办案的良好氛围,2013年3月三门峡6个基层法院按照中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行干警业绩月量化月通报制度。
三门峡中院自2012年5月份开始,在全院实行干警业绩月量化月通报制度。每个月对每个审判业务庭及每个干警干警结案数、结案平均天数等多项审判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宣传、信息、调研等综合工作指标完成情况逐项进行量化统计,评选月办案标兵、季办案标兵和年度办案标兵。每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本月全院、各部门及每个干警各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讲评,对办案标兵进行表彰。表扬先进,鞭策落后,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该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能,提升了审判质效。三门峡中院2012年在全省中院审判质效考核中排名第四,该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三门峡中院决定2013年在全市法院推行干警业绩月量化月通报制度。
中院党组该项决策出台后,中院办公室迅速立项,定任务,定责任单位,定落实时限,定工作要求,并及时交基层法院贯彻落实,会同审管办、绩效办联合展开督查,截止3月13日,全市法院干警业绩月量化月考评月通报工作全面展开。
湖滨法院率先垂范,在去年6月份已开始开展此项工作,实行干警业绩月量化月考评月通报。渑池法院专门成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业绩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审判管理质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单项量化细则。灵宝法院对2月份涌现出来的办案标兵进行了表彰,对下一步干警业绩月量化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卢氏法院派人专程到中院绩效办学习中院业绩月量化考评工作。陕县法院在3月5日召开通报会,对1至2月份办案质效排名前3名的干警给予奖励。义马法院在3月13日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研究此项工作,定于3月22日前召开1-3月业绩量化通报会。
截止目前,三门峡辖区6个基层法院均开始实行干警业绩月量化月通报制度。各院纷纷表示认真推行该制度,并进一步探索完善,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效,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法院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