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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四举措落实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3-03-22 08:53:14


    今年以来,渑池法院将司法为民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司法为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当事人的诉讼服务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开司法救助的条件及申请方式。将展版和宣传手册,摆放在立案大厅的醒目位置,方便当事人了解如何申请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相关程序。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条件的当事人,由立案人员帮助完备手续,及时立案,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对到法院起诉的当事人,热情接待,了解纠纷的原因和经过。收到起诉状后,立案庭不能直接立案了事,而是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参与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予以确认,积极使民商事纠纷解决在诉讼前。对于调解不成的,转为诉讼程序。

  开展巡回审判活动。选择典型案件,深入社区、学校、田间地头等,就地审理,便民为民。法官使用贴近群众,群众听得懂、听得明的语言,拉进与群众的距离,细致耐心地讲解,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社会形象。

  倾听民情民意。日常接待当事人和开庭审理中,给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不随意阻止、打断当事人的倾诉。调解过程中,法官要善于倾听,适时以诚恳的态度帮助当事人分析、理清纠纷,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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