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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开展案件听证落实问责机制提高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3-03-22 08:54:34


    3月13日,渑池法院召开听证会,对今年前两个月被市中院发还的案件进行听证。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成员、审管办、监察室、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问题案件原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和现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出席了听证会并做了重要讲话。这标志着我院为提高案件质量,大力开展问题案件听证落实案件问责机制工作全面启动。

    听证会上,首先由案件原承办人汇报案情、被发还原因及案件自查情况;然后由听证人员围绕上级法院的发还意见、原审判决存在问题等一一进行质询,听取原承办人和合议庭人员的陈述和辩解,在此基础上,听证人员分别阐明自己的观点;最后对听证会的所有意见进行归纳分析,形成现合议庭审理问题案件的参考意见。

    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立新在讲话中指出:召开问题案件听证会,主要是通过问题案件听证,针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找出症结并及时纠正;通过问题案件听证,解决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较低的问题,促进法官审理复杂、疑难案件能力的提高;通过问题案件听证,发挥审判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问题案件问责力度,端正干警敬业负责的工作态度,促进司法公正。对今后如何做好问题案件听证工作党立新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敢讲”,讲问题不留情面;二是要“讲准”,讲问题要客观公正,一把尺子衡量;三是要“讲深”,进行深层次分析,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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