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陕县法院专门聘请三门峡市专业编辑进行法制信息、调研培训工作,给干警“开小灶”。陕县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新年伊始就制订了一系列法制宣传、信息计划,动员激励干警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要将审判工作中反映出的社会问题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并将工作亮点及时宣传出去以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该社编辑在培训时就如何更好地撰写稿件时强调:
一是“新”和“鲜”,及时捕捉信息线索。一件事情能作为新闻,首先要保证它的时效性、新鲜度和准确度。因此就要对新近发生、正在发生的事件及时准确地进行采编,因为新闻的时效性是生命,必须既“新鲜”又“及时”,所谓“第一天是金,第二天是银,第三天以后成废土”就是这个道理。
二要善于“发现”,练就新闻眼。需要养成善于思考、善于发现的习惯,从工作的各个方面,事件的各个角度,全方位地去观察、去捕捉。只要留心,处处都有新闻。
第三,首先“标题”要闪亮,抓眼球,吸引人。一篇文章的标题是龙眼之睛,最先抓住编辑的“眼球”才能抓住读者的“眼球”。因为编辑才是你的第一位读者。其次新闻事件要典型,有代表性,无论是刑事案例还是民事纠纷都要有可宣传性。既要向社会民众宣传法院工作审判的业务操作流程、法律适用的严谨规范、法律制度的威严神圣,又要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从法制层面构建和谐社会。
我院干警通过一个小时的培训,通过专业人士的指点,纷纷表示收益匪浅,决心要将本次学到的专业知识付诸于实践,为提高我院宣传工作的力度和质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