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卢氏县法院执行局在法警大队配合下,到该县官坡镇强制执行一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房屋侵权案件。
被执行人方某系卢氏县双槐树人,因2010年7月洪灾中,联通公司的电线杆倒塌致其三轮车受损,方某以赔偿问题未解决为由,占用联通公司官坡营业所营业厅两间房屋拒不腾出,联通公司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于2012年3月19日判决被告方某两个月内腾出房屋。判决生效后方某仍拒不腾出,联通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卢氏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向被执行人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劝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固执己见,拒不履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3月26日,卢氏县法院组织执行局及法警大队干警十余人,在副院长孙建军的带领下到官坡镇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再次劝说方某自行腾房无效后,遂宣布开始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家属多次阻挠,被法警依法带离。进过一个多小时的执行,方某所占用的两间联通公司营业房被依法腾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