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渑池县法院英豪中心法庭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件的审结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原告杨素珍与被告蔡银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渑池县法院英豪中心法庭于2012年11月13日受理,该案被告蔡银珍于1996年10月14日在原告杨素珍之夫左风翔处借现金27000元,用于开煤矿,并给原告杨素珍之夫左风翔出具30000元借条一份。后被告蔡银珍开煤矿亏损严重,即外出躲避债务,杳无音讯。2010年原告杨素珍的丈夫左风翔病故。2012年11月,原告杨素珍经多方寻找,到三门峡西站找到被告蔡银珍主张并讨要借款,被告蔡银珍作出还款承诺表示,但就是不履行,原告杨素珍年过七旬,被告蔡银珍也年过六旬,两个老太太见面言语不和,出言不逊,情绪激动,矛盾随时爆发。
在审理期间被告蔡银珍拒不接收法院传唤,情绪时好时坏,对法庭调查、辩论、调解扯东到西,不予配合,对原告杨素珍和主审法官进行羞辱,开庭审理过程一度中断。
主审法官在认真了解案情和对原告杨素珍急于要回十七年的借款、被告蔡银珍躲避债务不想还的心里状况后,考虑到原、被告均为老人,积怨较深,不宜当面调解,通过分头调解,电话调解,社会调解等多渠道调解,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