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渑池法院部署开展超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3-04-15 09:29:46


    为认真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开展“三争创”活动(争创无涉诉信访、无执行积案、无违法违纪举报法院)的工作部署,切实有效清理超期执行积案,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渑池法院经研究决定,从4月1日开始,在全院开展超期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查找案件久执未结的主要症结,多措并举,强力执行,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清理执行积案,同时防止产生新的执行积案,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一是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积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研究解决清积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汇报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活动情况,争取他们的支持。加强与县政府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救助资金,解决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未执结案件。注重与各执行联动单位的沟通协调,坚决排除阻力干扰,确保清积活动完成任务、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党立新院长为组长、杨保敏副院长、毛智伟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积活动领导小组。确保该项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三是建立台账。要再次对超期执行积案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实事求是地将全部积案登记造册。开设当事人举报电话,不定期与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和到市、赴省、进京执行信访案件进行核对。

    四是领导包案。对排查出的执行积案,要认真分析案件未执结原因,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执行方案、定结案时间、定包案领导。所有超期积案由执行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限期包案化解。

    五是依法执行。对每一起执行积案特别是超期一年以上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提前制定详细执行预案,严格依法、依规执行,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违纪执行的情况,确保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六是定期通报。于每月13日、18日下午下班前通报本院执行积案清理进度,并报送至中院执行局工作邮箱。对清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进度快、效果好、执结率高的个人通报表扬,对进度慢、效果差、执结率低的个人通报批评。

    七是加强督查。加强对每位法官清积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清积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每位法官解决清积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位法官在清积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汇报,院领导针对请示问题和法官遇到的困难,要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切实做到对每一起超期未执结案件心中有数、处理有方。

    八是注重统筹。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拒执罪”的适用力度,有力震慑和制裁“赖账户”,促进执行积案化解。要与已部署的“执行开放月”活动结合起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参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执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促进清积活动顺利开展。

    九是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载体集中报道活动内容,突出对典型案例特别是“拒执罪”案例的宣传报道,以案说法,扩大宣传效果。要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和报送工作,及时发掘、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是健全机制。每位法官要结合此次清积活动,认真分析制约执行质效的主客观因素,找准积案长期未结的主要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要针对本人未执结案件总体情况进行调研,形成有问题、有原因、有对策的调研报告。要建立健全提高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的执行长效机制,同时切实做好新收案件的执行,防止边清边积,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71843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