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商事审判效率,确保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渑池法院在调研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五项制度,明确职责,规范审判行为,促进审判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明确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庭长、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权限,明确规定应向庭长汇报的案件类型、应向审判长汇报的案件类型和独任审判员可自行决定的案件类型。
规范汇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情况承办人必须向庭长汇报,汇报内容应条理清楚,讲究逻辑层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组织专项学习,加强院内承办人员横向讨论研究制度,并完善对上级法院的纵向请求汇报制度,加强与相关庭室的业务沟通,及时更新办案人员知识结构。
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明确裁判文书上传外网时间、上传文书种类,承办人和书记员核对无误后由内勤进行再次核对,提高上网文书质量。
建立案件评查制度。设立案件评查小组,每月不定量随机抽取案卷,从审判程序、实体处理、裁判文书写作、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点评。评查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