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全市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启动仪式在三门峡中级法院院举行,启动仪式邀请了我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以及市工商局、住建局、人行、国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及媒体记者参加。启动仪式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主持,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三奇宣读活动实施方案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翟万寿宣布全市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开始。
“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从2013年5月6日至6月6日,活动月期间,全市法院将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国土、建设、工商、银行等单位通报,在新闻媒体上同步公布;集中执行一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赖账户”,集中惩治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集中执结一批重大疑难案件,集中发放一批执行款;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见证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加深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倡导诚信理念、强化诚信意识、建设诚信社会、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胜利指出,在全市法院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执行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要求,是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实际行动,是树立国家法律权威、维护法制尊严的重要举措。通过“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促进法院执行公开、公正,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要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来开展工作,精心安排部署、抓好组织落实;将这次活动和目前正在开展的清理超期执行积案活动、清理涉党政机关案件活动结合起来,一起部署,统筹推进;充分利用活动平台,向社会集中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定期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通报沟通的工作机制,实现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体系有效对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