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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 审,在被告床前进行

  发布时间:2013-05-15 15:44:39



病床前的庭审

  

    “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吕某某诉被告蒋某某借款纠纷一案……”5月10日中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被告蒋某某的床前进行。

    原告吕某某与被告蒋某某因借款纠纷一案,诉至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该院受理后,得知被告蒋某某因患病造成终身残疾,瘫痪在床,为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承办法官把法庭搬到被告的病床前。5月10日上午,该院民二庭办案法官驱车70余公里,来到被告蒋某某家中开庭审理此案。法官们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顺利调解。

    这只是县法院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卢氏县法院在处理残疾人案件时,采取多举措让残疾当事人实现无障碍参加诉讼,开辟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开庭,开展巡回审判,当庭调解,当庭兑现;开展司法救助,缓减免经济困难残疾人诉讼费,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提供物质保障,在办公楼、审判庭等处设计了残疾人通道,方便其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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