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睿妮与民一庭庭长李松龙、民二庭庭长张俊叶一起到灵宝市征求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灵宝市四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律师代表对市中院尊重执业律师的态度和听取律师意见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对两级法院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律师代表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一是一些法院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合议庭合而不议,建议审判活动程序与实体并重,充分发挥合议庭作用;二是法律文书的送达不及时,有的案件不给律师送达;三是裁判文书中对律师意见论述不充分,不能够让律师信服;四是有的基层法院要求只能用等价现金担保才能进行保全,使经济困难当事人无法进行诉讼保全;五是存在开庭时间不按时,庭审行为不规范,没有审判资格的工作人员审理案件等情况,建议法院规范法官行为;六是各基层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营养费、护理费裁判统一标准不统一,建议中院统一标准,以确保裁判结果的统一;七是法院对公民代理审查不严,造成一些公民代理人敲诈当事人情况出现;八是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应当组织庭前证据交换,以利于庭审顺利进行;九是基层法院庭审时归纳庭审焦点不准确或不归纳;十是电脑分案存在弊端,造成一些当事人相同,案由相同的案件承办人不同,进而导致可以合并审理的案件开庭时间不同,增加了当事人和代理人诉累;十一是某些刑事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十二是立案难,执行难。
任睿妮副院长在认真听取律师代表意见和建议后,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交流,并介绍中院的新举措。任院长说:程序公正是保证实体公正的前提条件,今后审判工作要改进,要注重增强法官的程序意识;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充分考虑辩护人、代理人的意见,在裁判文书中尽量做到详尽论述,增加文书说服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明;针对立案难问题,中院已逐步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求在立案时不要超出立案审查范围,不要设置过高门槛。最后,任睿妮副院长说大家提的建议都是客观的,我们一定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然后反馈给大家。希望法官与律师加强沟通,正确处理与律师的关系,为社会和谐做出各自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