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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出台规定重奖优秀调研成果

  发布时间:2013-05-20 10:39:28


为认真提高干警调研分析写作能力,进一步调动全院干警的创作积极性,鼓励多出精品,推动法院调研工作的科学发展,近日,三门峡中院下发重新修订的《调研案例考评奖惩办法》,对在调研案例工作中业绩突出的干警予以重奖。

    该《奖惩办法》规定,全院各部门年内必须完成国家级和省级调研文章各1篇;全院11业务庭室年内必须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案例各1篇。完成任务的干警在年终时,按获奖或稿件采用的级别予以奖励兑现,凡完成年度调研任务出色的干警,在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成绩特别突出符合立功条件的,报请上级法院给予记功表彰。该办法还对拟提职晋级的人员作出硬性规定,即在2年内必须有理论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或省级刊物采用才有获提职晋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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