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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级法院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长效机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5-29 16:27:55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诚信,事关社会管理秩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充分及时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诚信和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创新思路,尝试建立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今年1到5月份,三门峡两级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1件,审结55件,案件调撤率达到84%,共为61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500余万元。其中,调解办理一起涉及农民工500余人,社会影响较大的讨薪案件,成功讨回工资款300余万元,及时保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有效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三门峡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涉及弱势群体案件的办理工作,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尝试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合理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三门峡中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法院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院劳动者保护审判庭,中院民事四个庭分别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合议庭,该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组成,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承办日常事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排查机制。(一)围绕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协调建立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工资专用账户,从源头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二)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准确掌握案件动态信息。要求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六类案件,建立案件台帐、统计月报制度,列明案件所处阶段、涉案人数、涉案标的等信息,并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形成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案件办理机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减、缓、免诉讼执行费用。同时加大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等职能部门建立导诉联系点,对诉讼能力较弱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四是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建立多方参与的联合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全过程,实行庭前、庭审、庭后全方位调解。同时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党委、政府、人大及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合调解机制,增强协调互动,主动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在当地有影响的人参与调解,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通过劝导,协商解决纠纷。

   五是积极营造有利于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的宣传机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网络影响力,增强用工单位的诚信经营、尊重劳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良好氛围,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无拖欠,弱势群体利益无损害。

    六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案件办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三门峡中院制定出台了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考核奖惩办法。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纳入基层法院、中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的实行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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