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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改进立案工作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3-05-30 08:18:12


    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今年4月以来,湖滨区法院按照市中院部署,扎实开展解决“立案难”问题专项整改活动,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完善立案工作,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宗旨意识。湖滨区法院把群众需求摆在第一位,将人民满意度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为更好了解群众对立案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立案窗口”建设工作情况;先后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座谈,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代表、委员们反馈;5月16日,院长郑建林带领立案庭庭长深入到辖区5家律师事务所走访,“零距离”、面对面征求他们对立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是对立案、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认定上、案件公正性的办理上进行调研;分别于3月和5月先后2次邀请湖滨区部分政协委员和辖区8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代表及法律工作者等20余人进行座谈,诚邀他们到法院为立案工作“挑刺”。该院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界代表及社会各界群众对立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意见汇总,制定了相应工作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向院立案部门和所辖两个法庭提出明确要求,对工作态度不认真,怠于接待来访群众的,一经举报查证属实,严格追究纪律责任,院领导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立案工作,走访征询群众意见,并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公布立案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当事人对立案工作的监督,随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加强设施建设,打造窗口形象。为方便群众立案诉讼,湖滨区法院将立案大厅设置在办公楼一楼,在院内和办公区显著位置设置了立案指示指引牌,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在立案大厅设置了阅读专栏,把受案范围、立案条件、服务承诺、工作流程、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制作成册放在阅读专栏;在大厅内摆设了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及笔墨纸张等;向群众免费提供空白诉状样本及《诉讼指导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不同类别案件的举证指导书等;同时指派专门导诉员负责接待来访,帮助指导当事人诉讼,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完善工作机制,推行阳光立案。为规范立案程序,湖滨区法院重新制定了立案工作细则和案件分流细则,明确了从收到起诉材料,到分配到业务庭室的每个环节的具体期限,全程透明,环节减少,体现了公开、高效、快捷、便民的宗旨理念;设立立案审查绿色通道,专门对老、弱、病、残、低保困难群众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展优先立案、快速立案及诉讼指导服务;推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制度,对外地当事人开展邮寄立案;对外公布了立案咨询电话、法院网址和邮箱等。除此之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诉讼费减缓免审批程序,确保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诉讼服务。湖滨区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接待来访群众时注重文明用语,耐心回答问题,详细解释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提供诉讼指引。在收案区域管辖上,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两个派出法庭与院里立案庭在收案管辖上时有交叉,为了明晰管辖范围,该院将原管辖划分区域重新调整,市区建设路以北区域划由会兴法庭管辖,甘棠路以西区域划由后川法庭管辖,师家渠和崖底村由院里管辖,原管辖农村区域不变,以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程序上,简便立案环节,在立案大厅新增了立案缴费窗口,实行立案、缴纳诉讼费一并进行,解决了群众缴费不便的问题。对到立案大厅立案窗口诉讼的当事人,只要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办理立案手续。对农民工工资、“三费”以及涉及当事人生计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移送到有关庭室;对案件材料较多,案情复杂的案件,最长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审查决定;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劝导其通过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对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和先予执行申请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采取措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对家庭确实困难,符合减缓免诉讼费的,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做好立案庭、业务部门的衔接,确保在短时间内将案件分流至所属业务部门,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少操一份心、少等一分钟、少误一次工,减少当事人诉累。

    五是调整庭室人员,充实立案队伍。湖滨区法院结合立案工作实际,把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干警调整到立案庭,对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调整,并安排一名干警到立案大厅做专职诉讼引导工作。进一步强化立案队伍的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湖滨区法院的立案工作快速推进,“窗口”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活动开展一个多月来,仅该院立案庭就接待当事人立案、咨询等1000余人次,受理各种案件518件,减缓免诉讼费近3万元,受到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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