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法院国家赔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家赔偿法,切实履行好国家赔偿工作应有的损害赔偿救济和司法审查监督职责,努力推动我市法院国家赔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组织听证、质证。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理赔案件,必须案案听证,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的赔偿案件除事实清楚、法律规定明确、书面审查后即可作出赔偿决定的外,一律组织质证,质证率不低于80%。
二、加大案件协调疏导力度。对于执法、司法行为违法、错误,应当予以国家赔偿的,或者虽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但执法、司法行为存在瑕疵的,要案案做协调疏导工作,努力做到依法赔偿与善后安抚相结合,提高服判息诉率,实现案结事了。对于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调整范围或依法不予支持的,要耐心做好释法解疑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主张权利,依法解决纠纷。
三、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问责、改进工作。对因执法、司法行为违法、错误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审结后要将国家赔偿决定书抄送有关单位和法院主要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审判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责任分析,依法依纪追偿问责,认真总结教训,堵塞制度漏洞。
四、开展国家赔偿案件评查活动。下半年开展国家赔偿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2012年及今年上半年办理的国家赔偿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并评选优秀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五、发布国家赔偿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树立精品意识,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尤其要办精、办细,做好案例评析。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制作文书,切实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各基层法院每半年向市法院报送一篇典型案例评析和一篇优秀法律文书。由市法院从中评选国家赔偿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印发全市法院并向省法院推荐。
六、发布国家赔偿工作白皮书。市法院和各基层法院要认真做好国家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总结回顾2011—1013年国家赔偿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制作国家赔偿工作白皮书,报送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七、组织国家赔偿工作专题调研。要以非刑事司法赔偿的法律适用、刑事赔偿制度、国家赔偿证据制度、国家赔偿案件质证程序、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为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1-2个调研课题,并于四月十五日前将选题报送市法院赔偿办,九月底前报送调研成果,市法院将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集中进行研讨,优秀调研成果将向省法院推荐。
八、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工作沟通。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财政等机关国家赔偿工作的沟通联系,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就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沟通,求得共识。
九、创新国家赔偿工作机制。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完善赔偿请求人诉权保护机制、公正审理机制、决定执行机制、效果延伸机制、监督制约机制、绩效管理机制、司法能力提升机制、追责机制和联动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为国家赔偿工作的科学发展积累经验。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