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根据《 全省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第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素质,建设理念、素质、作风都过硬的法院队伍为目标,坚持正面教育、全员参与、联系实际、注重实效,使广大法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以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
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全市法院要围绕四个方面的目标任务进行。一是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二是强化依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引导广大法官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审限规定和法官行为规范,防止审判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强化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作风,增强法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认真、严谨、高效地做好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工作,克服精神懈怠、办案拖沓等问题,杜绝庭审中的随意行为和裁判文书的低级错误,努力提高审判质效。四是强化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操守,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确保干警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和方式方法
根据省高院要求,本次活动从4月份开始,到6月底结束。活动不再划分具体的时段,采取边学习教育边查摆问题边整改提高的方法,将学习贯穿活动始终,以活动要求的重点工作为具体抓手,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判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市中院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以深入基层、明察暗访为主要方式,抓好相应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落实。
三、教育活动重点内容和重点工作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
全市法院要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方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以下文件: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全国人大闭幕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法院“九条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司法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张立勇院长在全省法院第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深入学习文件的基础上,要组织干警围绕以下题目进行研讨: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新形势下弘扬马锡五审判理念、推行“社会法庭”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是否是人民法院走群众路线的有效方式;如何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查找在工作作风、司法行为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整改;如何吸取张国庆、贺晓清、水涛等违法违纪案件教训,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当前影响人民法院司法公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如何吸取赵作海案、平顶山天价逃费案、保姆盗手机案等错案的教训,在每一起案件的审判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二)对照剖析,认真整改
全市法院干警要在学习文件、深入研讨的基础上,对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五个严禁”、“十条禁令”、《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结合全省法院近几年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事)件,深刻查摆党性观念、司法理念、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剖析原因。在个人查摆剖析的基础上,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各支部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析当前形势下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具体的整改落实措施,形成班子和支部剖析整改报告(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三)突出载体,提升效果
开展司法作风教育活动,是当前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的指导思想,结合当地实际把以下十项重点工作部署到全年的工作任务中去,作为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具体抓手,努力提升活动成效。
1、严格落实省法院“九条规定”,坚决纠正各类不正之风。按照省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车管理、会务审批、表彰奖励等各项制度,凡是与新规精神不符的,一律进行修改完善。各院领导干部要把落实省法院“九条规定”与落实《 廉政准则》 结合起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一线干警意见,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形式主义,狠刹奢侈浪费。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加大明察暗访和对顶风违纪的查处力度(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行装处)。
2.全面推广廉政亲情寄语活动,设立“清风茶社”。根据全省法院第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市法院要深入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活动,在6 月底前,将收集到的廉政亲情寄语统一制作悬挂于每位干警的办公室,将亲情寄语和个人感悟汇编成册,人手一册。同时,设立具有浓厚廉政氛围的“清风茶社”,作为廉政谈话的场所,以教育、引导、提醒和警示干警(责任部门:监察室)。
3、开展“乱收费”和“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今年要在全市法院开展“乱收费”问题和“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清理违规收取的“加油费”、“送达费”、“调查费”、“复印费”、“过路款”等,落实所有收费一律通过本院财务部门收取和支付的规定,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责任部门:行装处、监察室)。
4、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坑农害农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对上述三类案件要建立台账,加强协调,提前介入,实行集中公开审理和宣判,依法重判重罚。同时加强宣传策划,组织相关从业人员、政府监管部门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和法学专家现场点评,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责任部门:刑事审判庭、教育处)。
5、推动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常态化。全面总结前几次活动的经验,采取建立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完善工作台账、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定期通报、惩戒恶意拖欠、加大救助力度等措施,实现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办理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责任部门:民事审判庭、执行局)。
6、全面开展司法建议公开活动。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提高司法建议水平、 强化司法建议的跟踪落实为重点,与政府法制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建立全市法院司法建议公开发布制度,推动依法行 政和法治政府的建立(责任部门:行政庭、教育处)。
7、继续推进“社会法庭”、“一村一法官”和“送法进校园”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法庭工作的各项措施,建立特色社会法庭,提升社会法庭的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力。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的通知》。继续开展好“送法进校园”活动,扎实做好院长、庭长讲授法制课、 法官走访联系点学校、组织模拟法庭、培训法律骨干老师、 重点帮扶特殊学校、 编印普法“口袋书”、法律知识进教室、评选遵纪守法好少年等工作,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司法的力量(责任部门:研究室、少年庭、教育处)。
8、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从4月份开始,对全市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进行升级改造,年底前全部建成功能完善的诉讼服务中心。重点抓好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建设,特别是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显示,方便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责任部门:立案庭、行装处)。
9、继续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按照省法院、市中院制定的“两评查”若干规定,深入持久地把“两评查”活动开展下去,使之成为每个案件结案前的必经程序。通过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进一步规范阅卷、开庭、合议,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要把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激发干警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的积极性(责任部门:审管办)。
10、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干警的履职能力。认真组织好基层法官轮训和预备法官培训,院领导、业务庭长、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授课,推广案例教学,开设法官课堂,发挥市中院与中国政法大学、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教学实践基地的优势,邀请专家教授、学者授课,举办领导干部研修班,选取优秀法官、先进典型和办案能手作报告,构建多形式、全覆盖的培训体系和网络,不断提高法官审判业务水平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责任部门:教育处)。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中院成立司法作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李志增院长任组长,李主臣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各基层人民法院政治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对所分管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切实把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狠抓落实。各院党组要深化对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认识,针对干警工作和作风实际,以十项重点工作为抓手,避免空洞说教,将教育活动融入工作,以实际工作促进活动开展,全面改进广大干警的司法作风,促使习惯养成,以公正、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
(三)加强宣传。各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媒体,大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的成效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同时利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河南法院网、“豫法阳光”微博等载体,交流工作经验,展示活动成果,营造活动氛围,促进活动开展。
(四)及时总结。各院在5月10日前将本院开展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情况报市中院政治部和监察室。要及时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将好的经验做法随时向市中院推荐。6 月15 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政治部教育处 张晓艳
电 话:0398-296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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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监察室 贾玉娟
电 话:0398-2967421
邮 箱:hnsmxfyjcs@163.com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