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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法官断层、案多人少情况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3-06-06 13:25:30


    卢氏县位于河南西部,面积4007平方公里,人口37万,是河南省面积最大的一个县。卢氏法院现有在编人员66人,其中具有法官资格32人,占在编人数的48.5%。在具有法官资格人员中,院领导班子10人,退居二线院领导1人,综合部门9人,在一线从事审判、执行工作13人,仅占法官总数的40.6%。2012年,卢氏法院结案1975件,人均结案61.7件。在具有法官资格人员中,50岁以上14人,40-50岁15人,40岁以下仅3人。法官断层问题严重。

    卢氏法院经编办核准内设机构19个,加上为开展工作需要设立的信访办、文明办总计内设机构21个。在21个内设机构中,由法官担任中层正职15人,其中党组成员2人,中层副职5人,加上其他班子成员,法官担任中层以上干部28人。仅有4名法官没有担任领导职务,其中3人已临近退休。在28名干部中,50岁以上11人;40-50岁15人;40岁以下2人。由于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少,4个内设机构副职空缺。按县有关干部年青化要求,52岁以上人员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卢氏法院即将有5人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加上2名中层干部因健康原因,已多次向院里提出辞职申请,空缺职位将达到11个,干部资源青黄不接,中层干部已无人可选。法官断层问题凸显,中层干部后继无人,已无竞争可言,严重影响法院工作,应引起上级领导重视。

    出现法官断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落后,导致法律后备人才缺乏

    卢氏县地处深山区,是国家级贫困县,教育相对落后,每年考上的大学本科以上学生人数不多,报考法律专业更是寥寥无几,20年来,我院只分配、招录法律本科大学生10人,2011年以来就占7人,仅有2名本土法律专业学生来院工作,法律后备人才十分缺乏。

    二、为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设置的门槛过高,进人难导致法官后备人才缺乏。

    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实行统考后,报名的条件限制在本科以上,进人门槛过高。2003年以来,通过参加全省招考进人法院仅9人。为弥补法院人员不足,通过地方人事部门招录19人,这些人员没有上级法院编制,解决不了公务员身份。

    三、法院待遇低,法官行政职级落实难,法律专业人才时有流失。

    卢氏系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补贴难以落实,人均比市级同级工作人员工资少300-500元,且法官行政职级落实难,在具有法官资格的32人中,除10名院领导外,科级干部仅有7人。由于待遇低,2010年以来,相继有4名法官通过遴选等途经离开卢氏法院。

    解决法官断层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来人才。

    卢氏县是深山区的贫困县,可制定优惠政策,如在工资、住房、职级待遇等方面给予优惠,以吸引更多的外来人才。

    2、切实落实已有政策,留住更多人才对省、市选调的大学生。

    要切实落实好上级政策,以留住更多人才。现在外地法院为解决法官不足问题,已经把目光描准选调的大学生,许诺重金使用,如果不落实好政策,使有限的人才有可能还要外流。

    3、对现有的法官要落实好职级待遇,进一步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4、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人员,报销学习费用,并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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