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相对不足的现状,4月份以来,湖滨区法院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在全院成立7个主审法官工作组,审理民商事及刑事案件。该制度实行以来,该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5月份结案27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78件,增加193%;一审服判息诉率79.69%,比去年同期上升58.52个百分点。
一是实行公开选任。每个主审法官工作组由1名主审法官、1名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1名人民陪审员、1名书记员组成。主审法官要求担任助理审判员以上审判职称3年以上,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所承办案件无重大差错,经本人申请、资格认定、考核等程序确定产生。主审法官和其他组成人员实行双向选择。
二是明确内部分工。主审法官负责工作组的任务分工、工作指导、审核裁判文书、签发调解、撤诉案件法律文书等;审判组其他成员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文书送达、主持庭前会议、诉讼调解、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制作裁判文书等司法辅助性工作。
三是加强物质保障。为确保主审法官工作组工作顺利开展,该院对案件分配工作进一步细化,立案庭直接将案件分配到工作组,以减少流程环节,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审管办负责工作组的服务、协调和管理,对工作组遇到的各种问题,优先处理,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组的工作顺利进行。该院党组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每月给每个主审法官工作组补贴300元办案经费,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了全新的笔记本电脑,重新调整了车辆,从物质上保证工作组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工作组办案情况实行每周一统计,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考核;开展办案标兵评选活动,逐月评选办案标兵,从精神和物质上对工作优秀的工作组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退出主审法官工作组,由新符合条件的干警随时递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