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先进风采

让司法的阳光洒向百姓的心田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占军同志事迹

  发布时间:2013-06-07 08:46:36


    刘占军同志,男,1968年9月15日出生,1995年通过全国法院增编补员考试调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研究室、民事庭、立案庭、民二庭、赔委办、民四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赔委办主任、民四庭庭长、党支部书记,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被授予“三门峡市青年岗位能手”、“三门峡市十大优秀青年”,河南省高院续职培训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五次荣获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授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法官”。2012年,被评为三门峡市直机关和全市争先创优优秀共产党员,他所负责的党支部被评为全市争先创优基层党支部,他所负责的赔委办因工作绩效成绩突出连年被授予集体嘉奖,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民四庭参加全市2012年度“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刘占军2012年度被河南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刘占军同志作为部门负责人,精心组织全庭的政治、业务学习,结合审判工作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遵守党纪和廉政制度,没有违法、违纪情况;能服从领导,和同志们坦诚相处,相互帮助,共同破解工作难题,让“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成为全庭每位干警的自觉行动,全庭形成了积极向上、和谐温馨、善做善成的工作氛围。注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学习,做好传帮带,所带的多位审判岗位的新兵较快成长为善调能判的行家里手。

    2012年,共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其中做工作促使当事人撤回赔偿申请一件,指导基层法院办理自赔案件1件,决定赔偿2名受害人37138元,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建议并调整了本院赔偿委员会组成人员,指导各基层法院成立了国家赔偿理赔小组。向省院报送国家赔偿调研2篇,促进了相关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精心、圆满承办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一次,收到了省院领导和各中院与会人员的好评。三门峡中院的国家赔偿工作连年来在省院绩效考核中均取得满分的好成绩。

    民四庭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审判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抓手,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2012年共办结民事案件424件,法官人均结案均超100件,做到了案结事了,没有一起被再审改判发回的,没有一起上访、缠诉的。在全院2012年度部门绩效考核中,民四庭绩效总成绩、人均结案数、调撤率、庭长结案数、个人结案前十名人数等指标均居全院第一,审判质量和效率受到了干警的肯定,赢得了群众的赞誉。积极参与“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走访了开曼铝业集团等企业和困难当事人,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两次和保险业协会及全市20余家保险公司的代表座谈沟通,听取保险业的意见和诉求,进行了法律解答,建立了法院与保险业交流沟通的长效机制,该做法收到了省法院的肯定和好评。

    刘占军同志作为部门负责人在做好庭务、党务管理和核签法律文书的同时,亲自阅卷、亲自开庭、亲自起草法律文书,带头办结案件65件,其中办结一审民事案件2件,一件调解、一件撤诉,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带动全庭形成了争先创优、积极办案的良好工作氛围。全庭的案件,他都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合议、调解,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开展庭审和法律文书两评查活动,组织观摩、讲评、互评,杜绝低级错误,提高了庭审和文书质量。民四庭办案中突出调解工作,全程调解,全员调解,调解撤诉结案187件,调解率达44%,超出省法院规定的标准,调撤率在全院保持遥遥领先。

    全省法院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后,三门峡中院的活动办公室设在赔委办。在刘占军同志的带领下,大家克服案多人少等诸多困难,一边加班加点办案,一边组织协调全市法院的活动开展。起草文件、制定方案、具体部署、建立案件台账、每周通报督促、上报情况,专项活动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高潮。组织巡回审判、法制讲座、法律宣传等,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受到了群众和学校师生的广泛称赞。刘占军办理的一起母子追索生活费案时,从保护妇女子女合法权益角度进行了判决,该案在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播出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案件256件,结案率达100%。三门峡两级法院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均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刘占军同志因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法官”

    刘占军2012年还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调研2篇,撰写的信息被省院采用2篇。刊发宣传报道稿件28篇,刘占军的事迹《让司法的阳光洒向百姓的心田》在《三门峡日报》刊出后,被多家媒体转载。

    刘占军同志十多年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没有请假、没有休过公休假,母亲多次住院、女儿患病输液,他都坚持在工作岗位上;面对当事人的误解甚至个别当事人的过激言行,他仍热情相迎,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他常常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晚上、星期天加班写法律文书,甚至躺在床上都在考虑如何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功夫不负有心人,刘占军同志用他所办理的一千多起案件,向党和人民交出了满意的答卷,让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56203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