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既为法院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又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工作、是法院队伍和审判工作适应现阶段形势的需要,是确保审判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需要,也是切实提高法院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能力的需要,作为审监庭的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社指导我们的审判工作,努力作好审判监督的各项工作。
首先,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义的理念,对审判监督工作而言,为全市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审判监督部门是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岗位,也是容易发生司法不公和司法不廉问题的重点部位。作为审判监督庭的同志,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义的理念,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我们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素养和纪律作风观念。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良好作风,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不求名利、不求得失、不计报酬,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其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时刻牢记再审案件的复杂性、疑难性、群体性,影响决定了审理这类案件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比一、二审错误更加严重的后果,所以,工作中要始终把审判监督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狠抓制度建设,以制度促质量,以制度促公正。在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方面,要时刻注意把做好说服教育、释法析理工作做为办案中的重中之重,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使那些情绪激烈的当事人恢复平静;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使那些弱者得到一点安慰,这项工作很烦琐、很费力、很耗时,但一定要坚持下去。
第三,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做到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合法。审判监督部门的法官是监督其他法官的法官,更应当树立公正意识、平等保护意识、依法纠错意识,坚持依法纠错是审判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必须得到严格贯彻执行。我们所强调的依法纠错,并不意味着改判的案件越多越好,而是依法纠正那些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信方面确有错误,非纠不可的生效裁判,这才是依法纠错的法律价值。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对自身裁判的一种司法救济。要切实发挥好这一救济功能,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关键是要提高再审案件质量。工作中,要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把案件办成铁案,经的起历史的检验,要进一步提高再审案件办案效率。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审判效率,尽量缩短办案周期,不超审限办案,不久拖不决。在执法中应努力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实现公正与效率并重。
第四,践行科学发展观,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强化稳定意识。要进一步提高再审调解水平,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再审程序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审判监督案件涉及面广,一些案件当事人之间争诉多年,往往积怨较深,矛盾容易激化,社会各方面比较关注,处理不好极易引发不安定因素。因此,对再审案件的审理绝对不能就事论事,简单地一判了之,一定要从稳定大局出发,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再审程序的每一个环节,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通过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服务大局的另一方面是妥善处理好涉诉上访案件的审判工作。近年来,大量的涉诉上访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这类案件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导致当事人继续上访,还可能引发新的上访案件,这既是对审监庭审判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再审案件的质量的检验,为此,我们要努力作到:作好判前防范工作,使当事人对审判人员及再审阶段有信任感和崇信力。为此,案件进入再审后,主审人 要依法将开庭审理的一切手续送达到位,使其享有充分的辩护权;实行全庭联席会议制度对涉访案件,全庭人员参加研究,帮助合议庭拓展思路,提高事实认定和法律实用的准确性,确保案件质量,确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