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中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审理期限问题,在全市法院开展隐性超审限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治理隐性超审限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两次召开全市法院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是开展专项评查。对案件立案、审理、委托鉴定、宣判、文书送达、案件执行、中止及卷宗移转等环节专项评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立案难、送达迟缓、鉴定拖延、执行拖延、中止无期限、不及时装订移送卷宗等问题。目前,已对386件民事案件卷宗移送情况和133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文书送达时间进行了评查,评查出卷宗移送时间超200天的3件,超90天的30件,送达时间超90天的4件,当即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抓好督促检查。组织审管办、监察室等对中院各业务部门和基层法院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在单位大厅显示屏、内部网站和下发文件中及时通报结果。目前,共督查、抽查5次,印发督办令1起,通报5期。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审管办、监察室主动介入,对查实的隐性超审限案件,视同一般超审限案件,一律按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目前,已对移送卷宗超200天的3起案件的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其他的34件隐性超审限案件,将在逐案查明原因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该院上诉案件卷宗单月移送数量比以前多出80余件,前期未移送案件已经全部补送,审判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