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渑池法院组织建设和政治建设,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渑池县委、县政府《渑池县全面推行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推进党和政府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以厘清职权、规范用权为重点,公开公示权、阳光用权为核心,以制度创新、构建体系为抓手,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基础,以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增强动力和活力为目标,以权力制约、民主监督为保障,全面推进渑池法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一是依法规范,积极稳妥。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厘清界定基层法院的职责权限。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机制,对权力的运行和应该公开的事项,依照一定程序,依法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的敌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注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突出特色,提高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法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务、政务、司法和审判业务办案公开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民主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渑池法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模式和机制。
为加强对法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监察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明确责任,实行牵头部门责任制,落实分工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要加强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经党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