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法院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会队伍是法院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力量。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取决于财会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财务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法院财会队伍建设至关重要。现就我平时掌握和调查我市两级法院财会队伍的情况看,还存在有一定的问题。财会人员的工作思想稳定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财务管理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服务大局的意识等需要进一步增强。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我市两级法院财会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财会队伍的现状
我市两级法院在岗的财务管理人员和会计共有十一人(主要指机关财务管理人员,不包括诉讼收费人员),其中:男性六人、女性五人。平均每个法院不足两个财会人员,有的法院存在管理、核算一肩挑的情况;从年龄结构上看,三十岁以下的3人、三十一至四十岁的5人、四十六岁的1人、五十岁以上的2人;从学历层次上看,本科学历的8人、大专学历的2人、中专学历的1人。可以说,法院的财会队伍是老中青相结合的队伍,但是,不可忽视的是:这十一名财务管理、会计人员中,仅有一名中专学历的会计学的是财会专业,其他十人都是法律专业或其他专业;从从事财会工作年限上看,从事财会工作二年以下的4人、七年的2人、十年的1人、十五年的1人、十八年的1人、二十八年以上的2人。从事财会工作二年以下人数占总人数的36.4%、七年至十八年的占45.5%、二十八年以上的占18.1%。
(二)财会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1、财会队伍中有存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干财务工作的思想。大家都知道,人民法院的主业是案件审判和案件执行,有的财会人员认为,在法院不做案件审判或案件执行工作就是不务正业,如果做了案件审判工作,才是务正业,退休后还可以当律师,故产生了不愿意做财会工作的思想。
2、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办公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有的财会人员对计算机操作不熟练或根本就不会使用计算机,给财务管理和经费核算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现在不论是地方财政部门,还是上级法院要求提供财务数据、年度财务决算统计报表都是以电子文档上报,有的财会人员就非常作难,没有办法只好找人代作报表,给上报工作造成了极大地被动。
3、两级法院的财会人员基本上都不是财会院校毕业的,因此,对财会专业理论掌握不多,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统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不清,致使财务数据、财务决算统计报表出现错误,不能按要求时间报送,影响到财政部门和上级法院财务数据的汇总工作。
4、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财政政策法规不断出台,财政管理体制、财务核算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有的财会人员凭老经验、老办法做财务工作。对新的财政政策法规学习不够,存在着应付完成工作的思想。
5、近两年来,我市两级法院财会人员变化较大,据调查,调整更换财会人员五人,占财会人员总数的45%,已影响到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的稳定。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法院财会队伍建设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机法院,进一步加强法院财务管理工作,这就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树立新的财务管理理念,以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针对上述法院财会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法院财会队伍的建设。
(一)加强思想教育,稳定财会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克服在法院不做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工作就是不务正业的思想。法院财会人员应正确处理好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工作和后勤服务、财务管理、经费保障工作的关系。财会人员应清醒地认识到,在人民法院不论是从事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工作,还是从事后勤服务、财务管理、经费保障工作,这仅只是法院内部工作的分工不同而已,不存在孰高孰低的问题。法院的后勤服务、财务管理、经费保障工作是直接为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工作服务的,同时,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给予了很大的理解和支持。在现行经费保障体制下,诉讼费收入是法院经费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而诉讼费收入要靠案件审判和案件执行工作来实现。因此,法院的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工件和后勤服务、经费保障工作是有机统一、相互依存的。没有通过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工件收取诉讼费,后勤服务、经费保障工作就不可能完全实现;而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工作离开了后勤服务、经费保障工作就不能顺利开展。所以,作为法院的审判、执行人员和后勤服务、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上要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立足本职,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砺练自身素质。法院财会人员要始终保持清醒地头脑,迎接新的挑战,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推动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
1、必须加强学习,克服非财会专业理论知识不足的问题,提高财会专业理论水平和财务核算能力。财会人员要自加压力,自觉学习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市财政局每年组织的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掌握新的财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理财意识。法院财会人员一是要切实加强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提高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理财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3、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财务管理工作。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因此,法院财会人员一是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建设节约型法院。二是必须全面把握国家财政政策改革的精神,克服凭老经验、老办法做财务管理工作的思维和模式,研究在新形势下做好法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方法,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法院的行之有效地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依法理财,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每一项经费,充分发挥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法院财务管理工作,财会人员应做到“六个树立”和增强“六种”意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法院,这就要求法院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树立新的财务管理理念,以适应新形势下法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法院财务管理人员应进一步解放思想,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要做到“六个树立”和增强“六种”意识。
一是要树立围绕中心工作的思想,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编制部门预算、记录反映、规范经费收支活动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管理性、服务性后勤保障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法院本身的根本利益。法院财务管理人员是这项工作的具体实践者和操作者,必须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结合本院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和机关管理工作的实际,统盘考虑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不可顾此失彼,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提供有力地经费保障。
二是要树立依法理财的思想,增强科学管理的意识。法院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内运行。因此,法院财务管理人员要建立和完善法院的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行为和程序。同时,要积极探索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新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建立有效地财务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增强务实创新的意识。在新形势下,法院财务管理人员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手段,要用新思路,新方法,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建立完整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科学分析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充分发挥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增强和谐发展的意识。法院领导要关心支持财务工作,配备财务人员既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又要有综合沟通协调能力。作为财务人员要经常学习新的财务法规和专业理论知识,并将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到财务管理工作中去,认真做到既要严格执行,又不因循守旧。财会人员只有树立宗旨意识和以人为本的思想,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发展。
五是要树立增收节支的思想,增强勤俭节约的意识。增收节支是法院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增收方面,增收对法院来说,就是诉讼费收入和其他罚没性收入。一是对诉讼费收入,一定要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合法、合理的收取,做到应收尽收,特别是申请批准缓缴的诉讼费,一定要在缓缴期内清收;二是罚没性收入,主要是刑事案件的赃款赃物和防碍执行公务的收入。罚没性收入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节支方面,就是要求财会人员要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强化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严格审核各种开支票据,把好支出关,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理财理念,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益。
六是要树立加强自身修养的思想,增强重在落实的意识。财务管理者和财会人员要树立加强自身修养的思想,增强重在落实的意识,一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准则》办事。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法院干警职工服务的宗旨,坚持原则,公正公平地办理各项财会业务。三要爱岗敬业,默默无闻勤奋工作,争创一流的财务管理工作业绩。四要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务实勤业,廉洁自律,确保各项经费使用的规范合理。五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管理工作上要解除固有思维模式的束缚,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努力在工作中谋求财务管理创新发展。
总之,法院财务管理人员要按照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实践科学发展观与财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加强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增强经费保障能力,不断改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法院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议
根据上述法院财会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学习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新的财政法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外,对财会队伍的不专业化和不稳定问题亟待解决。对此,提出如下个人建议:
1、解决法院财会队伍不专业化问题。以后法院再选招人员时,是否可考虑选招财会院校的毕业生或财会专业人员,以充实法院的财会队伍,使法院的财会队伍逐步向专业化发展。
2、解决法院财会队伍不稳定问题。法院领导在安排使用财会人员时,应全面考虑其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热爱财会工作,确保法院财会队伍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