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近期受理一件故意伤害上诉案件。
湖滨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张某因故与被害人李某等人在一饭店门口发生纠纷,期间张某持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李某刺伤,致被害人李某肠系膜血管破裂出血。经三门峡市公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李玉平伤情为轻伤。湖滨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张某以被害人先动手打其一拳有过错,原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本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本案的起因是被害人李某的朋友饭后向张某借打火机,与张某发生言语冲突,张某本身性格激进,加上喝了些啤酒,不能适度控制自己情绪,造成了本案的发生。
而随着夏天气温升高,晚上外出纳凉的人越来越来,年轻人喜欢叫上三五个朋友在夜市上喝上几口啤酒,降降暑,但是常常在享受几分惬意的同时忘记了酒精的另一个作用就是使神经兴奋,过量甚至会麻痹神经,因此提醒广大朋友夏日饮酒一定要适度,切莫适得其反,让酒精燃烧起内心的火焰,生起事端,害人又害己,同时遇事一定要冷静对待,俗话说的好,心静自然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