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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发布时间:2013-06-17 17:29:00






   

  2013年6月17日为“全国低碳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各种形式践行节能低碳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积极参与。院里主要领导对2013年节能宣传月活动做出重要批示,刘胜利副院长对“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进行专题讲座,倡导“节约要从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做起。”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提前通过电子屏、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使每位干警树立珍惜资源、保护环境、返璞归真的意识,深化新的节能办公理念。

  三是完善措施、注重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按照节能工作的具体要求,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停开电梯;停驶警用车辆、职工餐厅倡导“光盘行动”等方式,大力推动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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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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