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在管理上对合同制人员进行高标准,严要求,而且在生活上也十分注重对他们的人文关怀。截止目前,我院45名到用工人员的签订了劳动合同。
三门峡中院57名合同制人员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没有怨言,始终保持着积极的工作状态,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院领导的称赞。针对大家反映的工资待遇问题,新一届院领导上任以来,把此项工作放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听取人事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5月27日,经院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完善了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重新拟定了劳动合同书,决定根据全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在过去协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制人员的工资作适当增加,以后根据个人的业绩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优秀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历,对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适当的增加月工资,对年终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制人员纷纷表示,决不辜负所院领导的关心厚爱,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踏实工作,为三门峡中院的美好明天做出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