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法院的一切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提升审判质效,真正的树立司法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6月19日召开的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张立勇院长指出,司法宣传工作既是党和国家新闻宣传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工作与审判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本身就是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次言行,甚至是不经意间的一个态度、一个随意的手势、一次不当的着装,都可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媒体的追踪,表现不当还很可能会影响法院的整体形象。每位法官就是一名法制宣传员。要把执法办案与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每一次庭审、每一次接待群众都变为宣传法院工作的机会,以案讲法,以案普法。
张立勇院长强调,要坚决抛弃司法的神秘主义,要敢于公开一切能够公开的事项,把法院的一切工作都置于阳光之下,尽可能避免出现失误、错误,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才能真正的树立司法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媒体监督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要认识到舆论监督与司法工作的价值追求是一致的,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敢于负责担当,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大力支持和鼓励他们更好地为新闻媒体作贡献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