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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7-02 15:39:18


    被告人常文(化名)、张迪(化名)、曹秀(化名)作为灵宝市交通运输管理所驻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驻站监督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认真审核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没有严格监督检查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求,致使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郭某持伪造的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证,驾驶刹车动力系统存在严重隐患的客车上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61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

    7月2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坐了一排特殊的旁听者,他们是应邀来参加旁听评议案件庭审的部分灵宝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认真旁听了这起玩忽职守案整个庭审过程,对审判人员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庭审形式是否规范、驾驭庭审能力、质证和当庭认证能力、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辩论能力、庭审记录水平、人民陪审员或人民陪审团作用发挥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并在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等方面对审判人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从7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邀请县级以上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评议活动。由该院业务庭筛选能体现当前审判工作实际,反映当前经济社会问题,具有典型意义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由该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向灵宝市人大政协汇报,并拟订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通知旁听代表委员参加评议。

    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该项活动的开展,不但增加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又增强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体现了法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争取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着积极的意义。

    灵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秀萍表示,该院已确定把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评议庭审活动形成制度,今后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以便促进法院提高庭审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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