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5月25日,灵宝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到灵宝市职业高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作了题为《远离犯罪,保护自己》的法律知识讲座,为该校2000余名师生上了一堂深刻而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今年1 9岁的王某, 2008年11月6日凌晨伙同他人经预谋后,在灵宝市某旅馆门口,采用卡脖子手段抢走被害人杨某手中的塑料袋一个,内装上衣一件,后在过路群众的帮助下被告人王某被抓获。灵宝法院受理此案后,刑事审判庭认为该案比较具有教育意义,遂积极协与灵宝市职业高中联系,来到该校公开审理此案,经过庭审,合议庭当庭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尤其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在场学生纷纷表示这样的庭审方式对他们的震撼很大,自己一定会遵纪守法远离犯罪。该校校长李宽录说:“学校很需要这样法制教育,希望你们能够经常来到我们学校,多为学生们讲讲法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