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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代表委员联络 输出法治理念 传播法治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07-04 17:01:55


    法官任务重、压力大、案子难办,自身能够体会得到,但是即便在这样的情形下作出百分之百公平、公正的裁判,人民群众也可能存在不认可、不理解。这不是人民群众自身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法院对法治理念宣传不到位,造就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结果。新形势下,法院宣传工作不能以吸引人民群众眼球为目的,更不能哗众取宠,应重在引导人民群众接受并传播法治理念为,构建良好司法环境,只有对法治理念理解、认可,才能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

    长期以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错误认识,造就了人民群众长期抱定“打官司非赢不中,不能赢就是法官有问题”的心理倾向,加上自古“杀人偿命”的理念根深蒂固。有些案件人民群众又不知道真相,容易听信传言,产生误解,被人为放大后快速传播,处理不好就会酿成群体性事件。邀请代表委员进行庭审评议并座谈,不仅是法院接受外部监督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的体现。开一个观摩庭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就案说法更容易被接受。法院要在庭审前后对法治理念进行宣讲和灌输,通过代表委员自身对庭审的直观感受和体验,让其先了解真相、知晓法律思维、明白裁判方法,他就会把自己的亲身经历、感悟,以及对法院的所见所闻宣扬出去。他们的宣讲是活生生的,人民群众容易接受,能被广泛传播,起到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通过代表委员们的宣讲,人民群众对法治理念的理解程度提高了,裁判的可接受程度随之增强,司法环境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发生质的改变,流言蜚语就会不攻自破。

    三门峡中级法院民一庭邀请渑池县的市人大代表史留智参与庭审评议,史代表在开庭前一天就住在三门峡,座谈时该代表说:“法院这两年对代表尊重,工作扎实有效,一个电话不来,内心有愧。”很朴实的话语,仔细回味,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脱离人民群众、远离代表。把代表联络当应付和走过场,别说很难起到预期效果,更深层次上讲是脱离了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代表委员是为我们法院工作排忧解难,建言献策的,不是来增添负担。渑池一高的市人代表张敏在座谈时讲,每次收到三门峡中院的审判通讯,他都是认真的看,仔细的读,细细的品味,看完后给那些钻牛角尖的老师讲,让他们看,时间长了,有些事情也就想明白了。想想我们,我们自己呕心沥血办的期刊,我们多少人认认真真看过,不敢说三门峡审判通讯是我们工作的总结、智慧的结晶,至少它是我们辛勤付出汗水浇灌的成果。

    开庭是我们工作的平台,也是我们的凭本事吃饭的饭碗,我们内部搞庭审评议活动,自己人很难对自己人“下手”,让代表委员用他们的视野,用常人的认识,来评评我们法官的庭审,晒晒我们的水平,做的好不好,他们最有说服力。让开庭开的不好的法官红红脸、流流汗,才能使他真正认识到自身的不足, 找到改进的动力,打造好自身的“铁饭碗”。

    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法院的审判工作,不能固步自封,在自我空间内发展,在自我世界里遨游,必须和外界加强联系,搞好沟通,我们要走出去,也要请进来,倾听不同的声音,尤其是代表委员的声音,他们传递的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心声。不接地气,高高在上的审判,犹如空中楼阁,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巧借“外力”,有助于我们修炼“内功”,抓好审判第一要务;巧借“外力”有助于我们输出法治理念,传播法治正能量。要把邀请代表委员评议庭审作为审判工作的辅助,而不要作为差事;要把代表委员当做审判工作的贴心人,而不要作为局外人。

责任编辑: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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