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增强审判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自觉性,去年五月份以来,三门峡法院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积极探索实行多项“微改革”,全力追求人民满意工作目标。
一、业绩逐月量化考评,强化责任意识。为改变以往绩效考评中年底算总账导致工作开展不均衡、制度棚架、干警责任意识不强的状况,在全市法院推行干警业绩量化月考评月通报制度。逐月对各院、各部门及每个干警工作业绩量化排名,逐月召开全市法院业绩量化考评会,公开通报点评。该制度对干警产生极大触动,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市法院上下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二、办案标兵评比,强化争先意识。为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市法院以量化考评结果为依据选出月、季、半年、年度办案标兵,并在每月底的业绩量化考评会上公开表彰奖励。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涌现出办案标兵86名,审执结各类案件8552件,同比上升45.65%。
三、深化案件评查及疑难案件听证,提高案件质量。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及案卷评查活动,积极邀请社会各界及专家学者参与评查活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全市法院责令限期整改,逐月召开专题讲评会进行专门讲评。对两级法院所有改判、发回重审、涉诉信访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关注等疑难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分析查找被听证案件存在的问题,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干警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显著增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办案效率。逐月对干警法定审限内结案情况、平均结案周期进行通报排名,对发回重审案件实行严格限定,开展隐性超审限及立案难专项治理,对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期间过长、结案后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及立案审查过严过细、周期过长等问题进行治理,对查实的隐性超审限、有案不立、超期立案等问题,一律交纪检监察部门按违法违纪严肃处理。去年6月份以来,全市法院没有新的超审限案件发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大幅压缩,案件上下反复、立案难及隐性超审限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审判效率大幅提高。
五、实行与工作业绩对应的财务制度改革。实行公用经费包干管理制度,以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及工作成效确定经费标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奖励相应数额的办案经费,对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及排名倒数的部门扣除相应数额的办案经费。该制度实施以来,干警争先创优及节约意识明显增强,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五月份,中院仅差旅费、燃油费两项支出就比去年同期减少75276元,降幅达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