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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9-05-26 16:50:03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义马市人民法院把“定纷止争、服判息诉、促进当事人和解,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出庭”作为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认真开展“调解年”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截止4月份,该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16件,结案125件,调撤89件,调撤率达71.2% ;人民法庭受理民事案件84件,结案47件,其中调撤42件,调撤率89.4% ;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件,结案17件,调撤率82.4%。

    该院注重诉前调解,以此降低案件受理数量。专门明确一名副庭长负责指导诉前调解工作,通过案件的预立案登记制度,对纠纷的和解可能性进行评估,在尊重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充分征询当事人的意愿后,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该庭还注重发挥当事人亲朋好友诉讼代理人及相关部门的作用,尽最大努力运用多方优势,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这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不但属于免费服务,不收费,而且简便快捷效率高,已越来越为当地老百姓所接受。今年4月29日,原告义马市某民营新型环保墙材有限公司经理刘某,两被告分别是该市和洛阳两家建筑企业。2007年至2009年,原告多次为两被告义煤集团棚户区改造工程供应墙砖,累计欠款9万余元。原告多次向两被告讨要,均被两被告以种种借口推托。由于原告企业规模小,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工人工资长期不能按期发放。此案若不及时解决,企业将面临停产,职工情绪十分不稳,有可能引发群体上访。该院法官及时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经询问,两被告对欠款事实没有争议,只是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考虑到此案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该院大胆采用诉前调解手段,不收任何费用,减少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同时,该院通过了解得知到被告在义煤集团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有未结算的工程款。为保证调解效果,该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将两被告在义煤集团棚改办的资金帐户予以冻结。之后,立案庭庭长王建军耐心细致地向两被告讲解民法的有关规定,讲明起诉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经过三个小时不懈努力,两被告终于同意接受调解答应还款,并于当天下午履行了还款协议。当原告当事人接到9万余元还款时,十分激动,连声称赞:“要不是你们,我们企业就要停产了,义马法院真是雪中送炭,解了我们燃眉之急!”

    为提高调解的成功率,该院充分体现便民巡回服务特色,从不拘泥于调解办案方式和场所,主动携卷登门巡回办案、调解。当事人来到法庭,接待人员让座端茶后和他(她)谈 ;当事人在河边洗衣服和她谈 ;当事人在田间干活 ,法官一边帮忙一边和他谈 ;当事人卧病在床,法官们就坐在床头与他悉心谈。家住义马市狂口社区的民工高平,2007年9月在某工地从事高空作业时,不慎坠落,造成7级残废。并被认定为工伤。就工伤待遇问题,高平多次拖着病体在洛阳和义马奔波。反复与用人单位协商,始终不能形成一致意见。今年3月份,当事人高平来到了该院巡回法庭,该庭法官热情接待并及时研究分析案情,就有关法规进行详细解释,告知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必须首先经过劳动仲裁。该庭庭长王元海带领工作人员主动与义马市劳动仲裁办联系,具体商讨案件细节问题。法庭还多次到当事人家中和作业工地了解案情,巡回办案,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和指导,引导当事人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解决诉求,减少当事人奔波劳累。在法庭多方协调和劳动仲裁办的共同努力下,此案已于3月17日调解结案,当事人高平对法庭提供的热情服务和帮助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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