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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级法院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08 11:26:35


    7月8日上午,在二楼会议室,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主持召开三门峡中级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提出要先学一步、学精一步、学深一步,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政治部教育处处长王耀南领学了全文,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负责人参加。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意见和要求,重点学习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背景、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了解了活动开展的方法和步骤。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也是践行“人民法院为人民”宗旨,使法院工作更好地贴近社会、服务社会、适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新需求的重大举措。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具有重大意义。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要通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和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和领导带头的原则,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抓紧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干警的意见,提前梳理以住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摸清做好群众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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