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活动的意见》、《关于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庭审评议活动的通知》,谱写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三部曲”。
第一部曲,多方位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定期走访代表委员,认真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时常电话沟通,并详细填好联络记录,办公室每月汇总进行后梳理,或上报院领导或批示相关庭室办理;每逢节日,李志增院长亲自短信问候,给代表委员送上诚挚的祝福;每月邮寄《三门峡审判通讯》,让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法院最新工作动态。
第二部曲,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评议、裁判文书评议以及见证执行活动并座谈。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如果不了解,就会不理解,不理解就容易产生误解,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促进阳光司法,三门峡市法院将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评议充分融入到审判执行活动当中。合议庭开庭前将评议案件的基本案情、争讼焦点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等,以书面形式分发给参加评议的代表委员,代表委员根据评议项目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让法官流流汗、红红脸。庭审结束后,及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对庭审活动、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裁判文书归档后,及时邀请代表委员对裁判文书质量及形式进行评议,并保障代表委员充分参与到执行活动中。
第三部曲,认真对待代表委员提案、加强代表委员关注的个案办理。做到提案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关注个案工作优先办,实现办理、沟通两不误。代表委员满意不满意、沟通到位不到位,作为衡量联络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准。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部门要重新办理;代表委员对关注个案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庭长、主管院长要逐级与代表委员沟通,沟通后仍不满意的,院长要亲自当面沟通,力争满意。沟通后仍反映强烈的,要善于借助外力,召开专家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分析论证,化解不满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