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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青年见车起异心 追缴赔付认罪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07-09 15:12:03


    90后青年王银龙下班后,发现刘某停放在渑池县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南门的黑色豪爵踏板摩托车不错,遂产生歹意将其盗走,案发后赃车已追缴失主,并退赔刘某损失1000元。近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银龙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2月15日9时许,被告人王银龙将刘某停放在渑池县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南门好滋味小吃店门口西侧的豫MVN968黑色豪爵踏板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3984元。案发后赃车已追缴失主,另王银龙退赔刘某损失10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银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刘某的陈述,证人王某某的证言,渑池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结论书,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被盗摩托车照片,渑池县公安局扣押、发还物品清单及刘某领条,被告人王银龙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渑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银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98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庭审中被告人王银龙能认罪悔罪,且已积极退赔,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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