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2日10时许,湖南省沅江市的残疾青年田剑锋母子二人风尘仆仆赶到陕县人民法院,坐在轮椅上的田剑锋手捧判决书放声大哭。陕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赶紧把母子二人让进办公室。经询问,得知田剑锋于2011年在陕县某小区建筑工地打工时不幸坠入电梯井,造成右臂残废,双下肢瘫痪的严重人身损害。后田剑锋虽打赢了官司,但判决生效却一直拿不到赔偿款,无奈借了点路费赶到陕县法院,请求依法维权。
工作人员立即查阅卷宗,询问审判法官,查明田剑锋与王正提供劳务受害责任一案已作出(2012)陕民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已生效,但是田剑锋远在湖南省,还没有办理执行立案手续。陕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立即引导田剑锋书写执行申请书,于当日下午4时办理了执行立案手续并转到执行局。
执行案件是立上了,何时拿到钱还是未知数?身无分文的田剑锋母子再次情绪失控,痛哭起来…..针对该案的情况,陕县人民法院非常重视,院长何建中指示:一、特事特办,成立专案攻坚办案组;二、妥善安排,仅全力帮助残疾青年田剑锋母子平安回家。主管执行工作赵峻副院长立即部署安排,就该案如何执行制定了十分有力的措施:一、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员,由主管院长亲自督办,高铁星庭长具体承办,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全力以赴拿下案件;定目标,即在10月30日前必须将该案全部执结,不留任何余地;定措施,吃透案情,摸清双方当事人思想,查清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制定科学的执行方案。二、做好申请人的稳控工作,将该案执行方案向申请人通报,取得申请人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艺术,两手都要硬。三是针对申请人的特困情况,安排执行局综合科负责残疾青年田剑锋母子生活、回家问题。部署完毕后,执行局综合科法官们立即行动起来,先给田剑锋母子端来洗脸水,递上热茶,热心和田剑锋母子拉起了家常,询问二人面临的困难,询问目前二人的真实。田剑锋感动了,摸清了田剑锋母子担忧问题。问题是田剑锋是外乡人,对方有钱有势怕官官相护;官司打了两年多,被执行人财产转移了怎么办等一些问题。为加强和残疾青年母子的思想沟通,执行法官联系田剑锋的代理律师孙春生,邀请孙律师到院做思想工作。
夜幕来临了,执行法官给田剑锋母子端来了可口的饭菜,母子二人一边流泪一边用餐,此情此景,执行法官也感慨良多。在执行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努力,田剑锋母子终于打消了思想顾虑,理解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秉公办案,决定回家等消息。执行法官和律师决定驾车送田剑锋母子。到达三门峡西火车站,经联系车站工作人员,去往长沙的火车已没有了,只有三门峡火车站有去往长沙的火车(晚11点39分的T36次)。执行法官和律师立即驱车赶往三门峡火车站,执行法官为田剑锋母子购买了火车票,也买来了饮料、矿泉水,想到田剑锋母子身无分文,执行法官又拿出500元让他们在路上用,田剑锋母子感动不已,抓住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放……
汽笛声中,火车驶出了站台,此时已经凌晨,劳累一天的执行法官笑了,笑得很欣慰。他们深深懂得,只有真诚的奉献,才会换来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