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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法官倾情调解 原被告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09-06-03 08:58:24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这事就此了结,往后谁也不要再提”,“我回头帮你接上暖气,咱们还是好邻居”, 一起因接装暖气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被告说完此话后两只手紧紧握在了一起。这是6月2日上午,该案经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崖底法庭法官成功调解后,原、被告双方临走时出现的感人一幕。

    事情发生在2008年11月25日,原、被告因接装暖气发生纠纷,继而发生撕扯,当地派出所对被告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调解未果。之后,双方情绪激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408.30元、误工费3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该案审理中,崖底法庭考虑到原、被告为同村邻居,且有远房亲戚关系,简单一判了之可能会激化矛盾,不利于邻里和谐,庭长翟二民于是决定邀请崖底街道司法所、崖底村流动调解室参与并到崖底村委会议室现场对该案进行庭前调解。6月2日上午,庭长翟二民、法庭法官崔云飞、崖底司法所所长师淑萍和崖底村流动调解室2名流动调解员如约赶到崖底村委会议室。

    经过法官与流动调解员一个多小时动之于情、晓之于理的耐心调解,最终原告对被告的行为表示谅解,被告当场拿出400元钱赔偿原告损失。原告接到400元钱后,认为自己也有错,又向被告退回了200元钱,并当场向法庭表示撤诉。双方表示今后仍是亲戚关系,走出会议室时握手言和,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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