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6月4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党组成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楚豪杰的带领下到仁村乡杨河村采取就地开庭、以案说法的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
该案共有十一名被告人,均居住在该县仁村乡最偏远的山区,且多数被告人年龄较大,法律知识欠缺,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不良传统观念,近年来多次利用上山放牛、砍柴等时机将集体或他人承包的林地中的榆树、合欢树以及五角枫、荆木、黄栌、连翘等杂木或幼树盗伐,制成备木出售,且盗伐数量均达到法定标准。
此案在审理中由于被告人人数较多,且部分人员因身体和生活原因到庭有困难,再加上被告人居于山区,法律知识相对薄弱,部分群众对是否违法行为、犯罪行为和日常生活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为此该院党组决定,采取就地开庭,以案说法的办案方式来审理此案,以达到教育群众、宣传法律、方便诉讼、增强审判效果的目的。
此次开庭审理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参加旁听的群众达60余人,十一名被告人均能认罪服法,表示悔悟。审理中主审法官将审理、析理、说法相结合,就案说法宣讲法律,既释明各被告人的行为己触犯了法律,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又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使在场旁听的群众和十一名被告人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什么是正确的日常生活行为。同时激励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要积极主动学法、用法、懂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用法律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该案的开庭审理,群众反映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