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法院工作中积极引导干警树立正确司法理念,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规范法官行为,强化司法保障,强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在司法全过程中充分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原则。
不断规范司法理念。该院切实加强对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引导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的理想信念,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
不断规范关键环节。该院从窗口接待、立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关键环节入手,健全程序性规定,明确操作规范,固化操作流程,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从源头上解决随意司法、粗放司法等突出问题。规范案件内部请示程序,建立法院内部横向与上下级法院纵向相结合的业务研讨机制,增强司法的严肃性。
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对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各个窗口的具体职责和行为规范有明确的标准;在信访接待时,应对接待地点、接待时间、接待人员、接待时应当了解的具体事项等有明确标准。在调解过程中,对调解基本要求、调解参与人、案件审查、调解方式、庭前调解、庭审和解、庭后调解、对调解协议内容的审查确认和结案方式、调解笔录的制作、调解案件执行等有明确的标准;在庭审过程中,要针对特定类型案件制作庭审提纲,细化庭审程序、庭审语言、案件事实固定方式、案件焦点归纳方法,列明法律依据,在一系列司法活动中,不断规范司法行为。
不断规范司法服务。该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规范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衔接程序;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规范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的形式和内容,规范参与社区矫正的方式方法,不断规范司法服务措施。
不断规范司法形象。该院明确规范法官的穿着、语言、动作、态度等司法礼仪。法官的着装,接待当事人或开庭时的言谈举止、目光表情都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传递着法官的职业和职责,传递着对当事人诉求的重视与负责的职业态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
不断规范司法保障。该院充分利用诉讼服务中心、法院门户网站、电话查询平台、报刊杂志、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案件审判信息、司法改革创新信息、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等,既突出人民法院、法庭严肃庄重的形象,又让群众享受到司法的公平、公开、便利、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