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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拖欠雇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09-06-05 16:13:13


    6月4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法庭成功调处一起雇主拖欠雇工工资纠纷案件,双方在阳平法庭庭长姚晓军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六年前就应给付的拖欠工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雇工张明(化名)与雇主王涛(化名)之间的矛盾也得到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原告张明诉被告王涛要求给付其工资一案中,原告张明于2003年4月经人介绍,在被告处打工两个月,但被告王涛却一直未向原告张明支付此段期间的工资,后经结算,被告于2003年6月30日向原告出具一欠条,载明被告欠原告工资1450元,但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不予偿还。无奈之下,原告张明于2009年6月3日一纸诉状将被告王涛告上了法庭。阳平法庭庭长姚晓军受理该案后,与办案干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说,6月4日,原告张明与被告王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王涛于2009年6月25日前偿付原告张明工资款1450元;二、如被告王涛逾期未付上述款项,其代理人王峰(化名)愿意偿还;三、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王涛负担。

文章出处:灵宝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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