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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09-06-08 18:36:34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灵宝法院积极落实最高院部署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灵宝辖区实际,制定了相应措施。2009年6月5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院长贾九翔对活动予以动员和部署。这是该院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审判活动的公信力的有力举措。

    一是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院各业务庭充分利用麦收农忙这一有利时机,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

    二是集中搞好法律咨询活动。院党组成员和各业务庭利用农村庙会或集市进行集中法律咨询活动,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是广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征询意见活动。院设计并印制“人民法官为人民”征询意见卡,卡上注明意见反馈电话和电子邮箱,并组织干警携带征询意见卡进村入户,确保征询意见卡发到群众手中,严禁代领代送,广泛征询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归纳和整理,逐一研究解决并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四是充分发挥“民意沟通信箱”的积极作用。院指定专人定期收集整理民意沟通邮箱里的邮件,分门别类加以梳理后将有见解、有价值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报送院领导阅批后转有关部门办理。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要精心梳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是组织开展“夏季集中大执行”活动。院组织执行局及法警大队全体干警,集中人员、车辆,深入乡镇、村组,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执结一批群众关注的执行案件,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引向纵深。  

    六是集中搞好法院形象宣传活动。院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贴近基层和群众的优势,集中发表一大批反映我院法官形象、各项审判工作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稿件,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和我院的“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法院和法官在群众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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