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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离婚案件中农村留守儿童的抚养与教育

  发布时间:2013-08-09 08:50:20


    一场失败的婚姻不仅给双方当事人造成了无法抚平的裂痕,也使这场婚姻的产物——孩子成了最大的受害者。父母的决裂,家庭的消失,对同龄人的艳羡,对亲情缺失的憾恨都使其本应灿烂无忧的童年因负荷过重而黯淡无光。我院在经过长期的调研后发现,离婚子女尤其是农村留守子女在抚养和教育方面存在着以下问题:

    1、教育的缺失使其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出于再婚或外出打工的考虑,孩子在离婚双方心中成了一块鸡肋,或不愿抚养或交与父母,不直接抚养。由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年事较高,且受教育程度有限,无力也无法对其进行全面、正确的照顾教育,这使其在心理本已失衡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合理的、及时的监管和疏导,又由于其辨识能力有限,所以极易沾染吸烟,斗殴,沉湎网吧等不良习惯,甚至会受到“有心人士”的教唆引诱,盗窃、抢劫等,逐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家庭安全教育的缺失,使这些孩子安全意识淡薄,同时由于缺少父母的呵护,来自学校和社会的监管又较为薄弱,因此,他们往往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3、学习教育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一般性格比较孤僻,在学校很难融入集体,不能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容易产生厌学情绪,进而旷课、逃课。而在家中,由于隔代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受教育程度有限,不能对其功课进行有效的辅导,长此以往,其厌学情绪便日趋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农村收入较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也毕竟有限,在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很多留守单亲孩子便被迫辍学。

    法官的职责不仅仅是单纯地手持准绳,去衡准是非得失,更应在天平之下,尽一己之力去扶植道德、回暖人心。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帮助单亲留守儿童,还给其一个健康阳光的童年:

    1、加大调解力度,能调则调。对于一些夫妻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而产生情感裂痕的离婚案件,法院要加大调解力度,同时注意调解技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双方认识到这段婚姻存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避免一个家庭的破裂。对于那些感情确已破裂,无回旋余地的案件,也应就孩子抚养问题做好调解工作,解决好孩子后期的教育、生活等问题。

    2、做好回访工作,做好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对于涉及留守儿童的离婚案件,不能一审了之,要做好回访工作,保持与其监护人的联系,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在回访时,可以援引一些身边的案例,发放一些法律图书等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有条件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一些心理咨询师对那些问题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其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3、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动员全社会关注、关爱单亲留守儿童。动员留守儿童所在学校尤其是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代课老师等加强对其的学业辅导和生活关怀,引导其多参与集体活动,多与同学进行交流。对于那些家庭困难的孩子,做好协调工作,帮助其取得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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