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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法院财务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08-12 15:01:49


    办案业务费开支大是法院经费的一大特点,管理好这部分经费也就成了法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实行经费包干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把关才能管有章程,奖有标准,罚有依据,才能减少不合理支出的增长。

    2013年5月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公用经费包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财务制度。对各部门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等九项费用实行“预算收支、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结转”,凭《业务经费报销限额》” 报销的管理办法。经过三个月的实践证明,将办案业务费分部门、分项目加以包干控制,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充分调动全体干警参与理财的积极性,全员参与核算。各部门都制定本部门的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管理本部门经费使用,激励干警多干多得,重视诉讼费收费退费管理,提高全体干警的理财意识。

    二是进一步降低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正确处理勤俭节约与资金效益的关系。勤俭节约是法院财务管理始终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但勤俭节约不等于不花钱,关键在于用好钱,将有限资金用在点子上、刀刃上。争取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1. 邮电费5-7月支出同比2012年5-7月下降12.02%。

    2. 交通费5-7月支出同比2012年5-7月下降44.7%。

    3. 差旅费5-7月支出同比2012年5-7月下降28.35%。

    三是服务审判,提高质效。正确处理严格管理和服务干警的关系。法院财务工作是一项管理工作,抓预算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从严把关,照章办事。但财务管理又是一项服务性工作,必须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干警服务。保证干警工资和福利待遇,改善干警办公办案条件应该成为法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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