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对今年一到七月份审理的二十五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总结,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存在问题
(一)当事人对其所要承担举证责任不明晰,仅凭一纸介绍信起诉,致使案件事实难以查明。
(二)一些知情人处于各种原因不愿作证,或在个别调查时能坦率直言,但在公开作证时却又回避,致使审判人员难以核实证据的真伪,难以查明事实真相。
(三)有的治安案件当事人相互殴斗,双方各有损失,但仅对一方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致使案件难以审理。
(四)当事人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多数要求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较高,而仅从住院收费单据又难以分清治疗的是什么病,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支付的医疗费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时常提出质疑,致使损失扩大化,案件难以调解。
(五)当事人与医方人员串通,提供假病历、假诊断证明,人为制造夸大伤情和赔偿范围,致使伤情诊断、医药费票据真假难辨。
二建议及对策
(一)制订民事纠纷伤害处理规范,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完善民事纠纷中证人出庭作证的立法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证人的权益。
(三)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告知,引导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有效配合案件审理。
(四)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及时对复杂、伤害程度较高的民事纠纷进行沟通,为法院顺利审理打下基础。
(五)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当事人治疗费的审查和鉴定,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应加强对当事人和医务人员法律宣传,引导当事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诉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