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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看门见财起意 盗窃现金羞愧不已

  发布时间:2013-08-22 08:33:33


    朋友临时有事找其帮忙看会门市,可看到门市柜台下存放大量现金时,见财起意随手盗走。近日,三门峡渑池法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26日下午,被告人张某某趁自己在朋友周某某手机门市(在渑池县城关镇卫生院对面)看门市之际,将周某某存放在手机店柜台下边柜子里的8500元现金盗走。案发后,赃款已退还给被害人。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周某某陈述,证人李某某、陈某的证言,渑池县公安局扣押、发还物品清单、退赔收条及被告人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三门峡渑池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85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庭审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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