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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收获 不虚此行

     --省高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一行新型合议庭制度调研纪实

  发布时间:2013-08-23 12:18:26


    8月22日下午,新型合议庭制度调研座谈会在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召开。省高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一行3人和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参加了座谈会。实行新型合议庭制度的三门峡中院和湖滨区法院、渑池县法院、灵宝市法院3个基层法院参加了座谈。

  李志增院长首先介绍了三门峡中院和作为全省新型合议庭制度试点单位的湖滨区法院实行新型合议庭制度以来的总体运行情况。解决了法院案多人少、合议庭合而不议的问题,收结案处于良性状态,提高了审判效率,同时审判质量并没有下降,办案人员热情高涨,效果明显。随后湖滨区法院介绍了4月份以来,通过双向选择成立了7个主审法官工作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近70%,审判质效大有改观。办案热情空前高涨,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的实行A、B制工作方式;有的到老人家里开庭;有的一天调解了13起案件。同时也提出存在到问题如:主审法官和庭长的关系、主审法官工作室内部分工等问题。之后,灵宝法院、渑池法院、三门峡中院的法官就各院新型合议庭制度实行以来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座谈。大家畅所欲言,发表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大有收获,不虚此行”这是专职审委会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在听取各院发言后说的一句话。肯定了三门峡法院的整体思路是对头的,和省院的要求是吻合的。尤其是湖滨法院试点工作推进快。团队效应明显,管理有序,职责明确,经费保障到位,小额诉讼案件解决的好。并对下一步推进新型合议庭制度的工作提了几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司法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三化”的标准进行改革,三门峡法院作为六个试点法院之一,承担着光荣使命,要大胆探索,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提供模式和经验。二要进一步明确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通过改革确立司法公正和高效,提高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三要处理好几个问题。主审法官和其他法官的关系;合议庭走形式;院长、庭长与新型合议庭的关系;新型合议庭与其他庭室人员的关系;绩效考评的界定;提高效率和保证质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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